《羊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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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洋一国有人,名曰仲,原为北方梁氏,字开 花,仲训有两犬,白者似善,黑者嗜血为凶,仲于洋国致西,营一农庄,其购之百四十只羊耳,以作畜也。仲自好不勤,指白者于羊中,使羊受其制也。

   此庄皆依羊为收,收之羊毛,再售以羔,作卖其肉也,仲与黑者皆不劳,以其作营。白者自高其上,吠叫几声,分糜草为羊食,束管百余四十,日复一日。

   羊日食草百四十不足,一日八时长毛,安得自喜,然糜草渐多,久之,仲曰:“草渐多,何为?”

   白者答:“是谓之多者也,未有何为。”

   仲曰:“应使多者味畜之十二时长毛者,即可使之不余也。”

   白者应令而行,遂将多者味畜之,十二时长毛者遂得多草。然久之,群羊皆羡多草者,遂皆十二时长毛,日渐长劳,为食多草也。

   今群羊皆享多食,不日草渐尽,再无多草也,羊曰:“今吾育毛一日十二时,何无草焉?”白者无可答,亦使群羊愈育毛,而少食,今群羊食之百四十,不足昔食多草焉。

   群羊愤栗,举三羊面仲,曰:“吾等今劳半日,不见日阳,疲之不尽,何谓之无多草焉?”

   仲不以为然,声下曰:“知也。”遂召白者,怒斥之,举草鞭抽其膏皮,虽其声至百里之外,然仅毫厘之痛,是谓之修于三羊,安群羊之心也。

   三羊见其果,得以安抚,辞之于仲。待其归后,仲耳言于黑者,曰:“寻其举者之罪,故作非名,戮之。”

   翌日,三羊暴于棚中,其罪未果得安,群羊闻之,怒无言,但亦不屈。有其之智者计一良策,或曰:“今不育羔也,信达百日之后,仲将穷苦不胜,必毙于其畜,遂倒无以食之,终时仲定投于他人之畜,吾等复八时多草耳呼!”

   时也几日,群羊皆不育羔,以抗仲。仲闻言,持枪毙不育羔者几何,面食之,以示戒威。遂群羊穷策也。

   仲曰:“汝为多草,即可助于白者,助白者得多草倍于常。”

   群羊闻之,遂皆愿助以白者,甚有言曰:若愤于白者之治,畜农之理,便助于白者,内改之也,莫要倒之。

   其日复日,白者俞苛,日畜毛十五时,食草仅颗粒点滴之数。群羊无策,亦惧直面于仲,遂再不育羔也。

   仲得助者之报,寻群羊,大笑,曰:“汝即续不育羔,安能何焉?吾已购黑羔白羔咦!何缺羔焉?自有新者补填其空,其畜无穷。”

   群羊恸哭,无人意抗之,不日群卒,然仲之其畜无穷,白者黑者亦白得其食,无穷尽也,正所谓其现世之鉴,愿有明者,恭理大义,创以正世,其正道,上作路,则无羊再辜死耳。

   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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